本世界觀魔法本身有兩種分類體系。
1.依照「元素性質」分類魔法。分類為:聖、闇、無、火、雷、水、地。 點我看解說
2.依照「使用方式的派系」分類魔法。毀滅、召喚、幻覺、塑形、賦予、煉金。點我看解說
以上兩種分類法,相互構築了魔法體系,
每種魔法,必定會被歸類於這兩個分類體系內。
以治癒術為例:被分類在「聖」、「賦予」魔法。
而雷爆術,則被分類在「雷」、「毀滅」魔法。
簡述如下圖。
關於玩家角色的創作
可使用的魔法種類有以下限制
1.關於種族BUFF
精靈可以進行「派系」、「元素」雙主修。點我看例子
人類僅能進行「派系」、「元素」單主修。點我看例子
獸耳族僅能進行「派系」單主修。點我看例子
羽翼族綁定「*馭風術」,可額外副修「元素」單主修。點我看例子
機械族不能學習魔法。
※馭風術:控制風向的魔法。可幫助飛行。
2.魔法施放需要觸媒,並有範圍限制
觸媒為,魔杖、水晶等......。
精靈10m,其他種族5m。
投射型的魔法在超過範圍限制後,會沿運動方向進行斜拋運動。
3.以下魔法種類禁止
預知魔法-禁止
因果魔法-禁止
時間魔法-禁止
空間魔法-禁止
魔法無效化-禁止
無載具、無輔具的飛行魔法-禁止
操控他人身體的元素魔法-禁止
4.魔法產物沒有自我意識,均需施法者操控
召喚精靈除外。
召喚精靈能理解指令、無法進行對話、強度等同於人類。
5.治癒術、防禦魔法、多重防禦魔法,這三種魔法綁定聖屬性
另外,用水、地元素魔法代替治癒術本身仍是屬於合理創作範圍。
(用火元素代替治癒術的魔法,我就不知道你想幹甚麼了...。烤BBQ嗎?)
6.召喚魔法無法被設定跟
「魔物」、「龍」、「高等精靈」、「神」、「惡魔」締結契約
此限制單純為了因應世界觀平衡。
7.符合以上限制的魔法,
在不破壞世界觀平衡的情況下可以被自由且合理的創作。
違反前提者,將不被承認其魔法存在。
菲利貝迪亞的魔法體系
關於「元素魔法」的分類:
元素魔法有:火、雷、水、地。
非元素魔法為:聖、闇、無。
聖
主要對魔法的作用對象,造成正面效益。
如:治癒術、護盾術、強化術、光明術,等...。
闇
主要對魔法的作用對象,造成負面效益。
如:魅惑術、恐懼術、元素弱化術。
無
所有魔法的基礎。
藉由魔法推動所有元素的運行。類似念力的概念。
如:馭風術。
火元素
本身可以造成熱量短暫集中並形成火焰的能量釋放的魔法。
如:爆炎術。
雷元素
本身可以令物體的電子游離使物體放電的魔法。
如:金屬磁化術、電擊術。
水元素
可凝聚大氣中水分的魔法。會因為空氣濕度而影響施法強度。
如:凝水術、水箭術。
地元素
舉凡可以影響任何礦物元素的魔法。
如:土牆,尖刺術。
關於「使用派系」的分類:
毀滅魔法:
所有攻擊性、破壞性的魔法,均被分類為毀滅魔法。
召喚魔法:
召喚元素精靈或是自然界的動物締結契約。
與契約動物可以共享對方感知能力(聽覺、視覺、嗅覺、觸覺)。
須注意契約動物的個體安危。在共享感知的情況下動物死亡時,可能會同時共享死亡體驗。
(限定:火、水、雷、地屬性精靈,並且同一屬性僅能召喚一體。複數屬性,最多兩體存在。)
幻覺魔法:
可在短時間內妨礙目標感知的魔法。
塑形魔法:
「將元素短暫變化為物品外觀」或是「改變元素物質」的魔法。
使用得當,可以化為武器、護盾或是陷阱。
可在施術者在施術範圍內自由控制型態。
離施術者越近,效果越強大。
如:土牆術、水壁術、藤蔓術、防禦魔法、多重防禦魔法。
賦予魔法:
可短暫生物、無機物上,賦予能力的魔法。
即便是離開施術範圍後,仍有效果。
如:肉體強化術、治癒術、元素附魔術。
以下是關於各個種族修習魔法的限制範例
精靈範例參考
精靈可以進行「元素」及「派系」的雙主修。
如:
A
毀滅、幻覺雙修。
B
火、雷雙修。
C
水、塑形雙修。
B
毀滅系單修。
人類範例參考
人類可以進行「元素」或「派系」的單主修。
如:
A
火元素單修。
獸耳族範例參考
獸耳族僅能進行「派系」的單主修。
如:
A
毀滅系單主修。
B
幻覺系單主修。
羽翼族範例參考
羽翼族僅能進行「元素」的單主修。
如:
A
火元素單主修。
B
雷元素單主修。